雖然很多東西還沒確定,
不過還是PO個公告(?)徵人,
萬一流標了......頂多去吃飯罷了(?)。

徵求項目:攝影師(只要會用相機就可以)
時間:2008.02.23or24  或是 2008.03.01or02(這四天挑一天)
地點:我還再想(被巴)
需求:
1.熟人(毆)。
2.偶爾(?)要幫忙動作指導。
3.CP有,DHD愛好者優先錄取(?)。

預定行程:外拍+吃飯。
不過我會盡量找能夠進行拍攝的室內場地同時解決這兩個需求。

意者請於2/27之前敲MSN或是直接在這篇留言。


本篇至頂於2/28撤銷至頂。

Posted by zeronis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49)